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认真做好我校2009年教学研究立项工作,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工大教[2005]3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立项的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先进教育思想、教育教学观念为指导,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和教学改革实践,对大学教育思想观念、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重点指南:
1.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特别是跨学科、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2.学科建设与专业结构调整、课程设置改革与课程群体系研究;
3.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4.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5.双语教学与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的研究与实践;
6.实训、实验、基地建设,各类教学实践环节(含实验、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社会调查与实践、第二课堂活动)的改革研究;
7.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管理运行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8.大学生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9.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研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部门)应参考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工作要点和学院(部门)建设与发展目标,制订本学院(部门)2009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计划,确定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重点,所申报的项目应在全校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2、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程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今年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将采取“1+X”模式进行。“1”指学院结合自身教学研究改革与建设实际情况,组织专门人员,拟定1项针对学院当前教学研究改革重点进行研究的项目,该项目应在全校教学研究改革方面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和示范性,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直接立项为校级研究项目。“X”指学院经组织本单位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后,择优按照比例进行推荐申报。
3、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4、以往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项目立项;
5、申报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在研教研项目负责人今年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参与者最多不得参与超过二个不同教研项目的研究;
6、申报人须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从教务处主页“下载系统”中下载,提交打印件一式2份、电子版1份及有关附件1份。每个申报项目必须附上所在学院(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论证意见。
四、工作安排及评审时间:
3月17日 下发学校文件通知,全面启动2009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3月17日—5月4日 学院(部门)传达文件通知精神与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并做好汇总统计工作,填写《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5月5日 各学院将《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及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会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5月6日 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汇总情况确定学院评审淘汰率。
5月7—13日 各学院召开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会,并将评审结果与申报项目修改意见于会后向申请项目负责人反馈。
5月20日 各学院(部门)将修改后的项目申报书按要求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5月底 学校组织全校2009年度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会,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同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五、经费使用与项目管理
1.今年学校将设立教学研究改革项目40项左右,对重点项目将给予重点资助。
2.各学院(部门)对获得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给予大力支持,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鼓励更多教师和学生参加教学改革研究实践,学院(部门)应提供适当的配套经费。对学院(部门)配套经费充足的申报项目,在立项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
3.项目经费分期拨付,教务处对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对年度检查不合格者,将停止后期拨款,立项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开支。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教学研究立项的宣传与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