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附件1)以及《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等。
组长:叶志伟
成员:林姗、阮鸥、谢海涛、邓娜、靳华中、欧阳勇、陈荆亮、董新华、张吉昕、袁福祥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负责推免生资格审核工作。工作职责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组长:叶志伟
成员:林姗、阮鸥、张明武、熊才权、刘伟、甘海涛、严灵毓、徐慧
3.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
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本学院推免工作。
组长:齐萍
成员:杨少飞、程宇
二、推免资格类型
本次推免资格类型分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普通推免生(含荆楚优师计划)两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申报。其中: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由校团委单独制定推荐方案并组织考核。
荆楚优师计划为湖北省教育厅设立的培养项目,旨在培养基层数理化教师队伍。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基本条件
按《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执行。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4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公布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普通推免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附件2),其中申请荆楚优师计划的学生只需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层次荆楚优师计划”申请表》(附件3),并交学院培养办。
2.9月5-8日,学院接收学生申请、审核学生资格、计算学业成绩、审查奖励加分(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在本科阶段自入学开始,截至2026年8月31日)。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的审核,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学生将报名信息表、个人成绩单、专业排名表、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计算机学院学工办程宇老师处(北11-104室,027-59750019)。请注意:申报材料提交截止9月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亦不递补。
3.9月9日,学院组织公开答辩。
4.9月10-15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对确定的初选名单(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左右确定,包括拟推荐名单和替补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在院内公示4日。
5.9月16日上午10点前,学院将公示且无异议的初选名单排序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附件4、附件5电子版表格、附件5纸质加盖公章文件以及拟定推免生成绩单PDF文件。
6.9月17-19日,推免生遴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初选名单,按各学院名额及推荐顺序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在全校公示3日。
7.9月20日,学校上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五、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41人(含荆楚优师计划1人),且可以按照名额的1.2倍(共50人,其中替补名额9人)确定学院初选名单上报学校。
根据学校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会议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普通推免生(不含荆楚优师计划)
拟推荐名额40人(包括专业预分配名额和竞争名额),替补名额8人。
分配以选拔优秀为导向,综合考虑各专业人数占学院全年级总人数比例及学生综合素质。以“专业预分配名额以专业优先、按各专业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竞争名额由全年级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为基本原则,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1.专业预分配名额由各专业定向产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2人,软件工程专业12人,信息安全专业5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专业6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创新班)3人。
2.竞争名额由名额总额(40人)与专业预分配名额的差额、专业预分配名额与各专业报名人数差额两项组成。竞争名额面向全年级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3.专业预分配名额以专业优先。若专业预分配名额的报名人数不足,则该专业未用足的预分配名额转为竞争名额。
4.若拟推荐的专业预分配名额中有放弃推荐名额者,由公示的本专业替补人员顺位递补;若专业预分配名额中放弃人数多于本专业替补人数,则差额转为竞争名额。
5.若拟推荐的竞争名额中有放弃推荐名额者,则不限专业,按全年级替补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6.替补名额分配:若专业报名人数多于专业预分配名额,每个专业分配替补名额1个;若相关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本专业预分配名额,则该专业替补名额取消。其他替补名额不限专业,按全年级替补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二)普通推免生(荆楚优师计划)
拟推荐名额1人,替补名额1人。
与普通推免生(不含荆楚优师计划)名额分开计算、单独排序,互不占用名额。面向全年级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初选名单(以上计算均保留三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奖励分成绩高的优先选拔。
1.学业成绩由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
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计算GPA时,重修课程只计初始成绩,未获得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不计入。
2.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10分封顶,且同类成果不超过2项,学科竞赛赛事总计不超过3项。
奖励分为鼓励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开展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向学术创新领域发展。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2026年8月31日所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申请学生必须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即取消申请资格。
奖励分成绩根据学校相关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计算具体奖励分,标准见表1。
表1 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
类 别 | 单位 | 分值 |
荣誉称号 |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 | 分/项 |
3 |
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 分/项 |
1.5 |
论文 | A3类及以上论文 | 分/篇 | 2 |
A4、A5类论文 | 分/篇 | 1 |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分/篇 | 0.5 |
专利 | 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本学科领域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湖北工业大学作为专利权人 | 分/项 | 0.5 |
竞 赛 获 奖
| A1类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分/项 | 6/4/2.5/2 |
A1类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分/项 | 2/1/1/0.5 |
A2、A3类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分/项 | 4/2.5/1.5/1 |
A2、A3类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分/项 | 1/0.5/0.2 |
A4类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分/项 | 2.5/1.5/1/0.5 |
A4类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分/项 | 0.4/0.2/0.1 |
B类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分/项 | 1.5/1/0.5/0.2 |
B类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分/项 | 0.2/0.1/0.05 |
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分/项 | 3/2/1/0.5 |
其他 | 实习 | 到国家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或海外支教 | 分/年 | 0.5 |
计算机软件能力认证(CCF-CSP)成绩400分(含)以上/300分(含)以上 | 分 | 2/1 |
说明:
(1)论文须为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且与学业相关;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需见刊,网络首次公开发表按分值的50%计算。
(2)学科竞赛以团队参赛获奖的,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成员依次获得奖励分值的1/2、1/3、1/4、1/5、1/6;若不分排名,团队负责人所得分数占奖项分值的1/2,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1/2;若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学科竞赛以个人参赛获奖的,奖励分按该项赛事团队获奖相应等级的70%计算。
(3)学科竞赛材料需附说明:以团队参赛获奖的,必须明确是否有团队负责人以及团队负责人姓名,提交的说明需要有指导教师对学生在其中所做贡献的说明,以及所有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签字,不得代签。
(4)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5)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6)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7)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湖北工业大学。
(8)同一奖项或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赛事类别按照参赛当年教务处公布的学科竞赛指南进行认定,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
(9)学术刊物等级以科研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10)《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最新版所列C类学术论文等同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11)ACM亚洲区区域赛等同于国家级赛事,全国邀请赛等同于省级赛事。
(12)计算机软件能力认证(CCF-CSP)成绩以第40次CCF CSP认证成绩为准。
(13)所获成果必须为计算机类学科相关成果,其他学科成果需由申请者提供与计算机类学科的关联材料,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认可。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分者;
4.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分者;
5.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6.申请出国者;
7.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八、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免推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
九、其他事宜
1.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学生如有问题,可联系学院培养办老师进行咨询。
培养办:袁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442 科技楼404
附件:
1.《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
2.湖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3.关于开展2026级“荆楚优师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拨的通知
4.2027届推免学生信息汇总表
5.2027届研究生推免报送表
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9月4日